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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二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 项目学期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1〕001号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学校将对第二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学期检查并择优推荐我校第四期“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备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月22日~ 2月23日为项目组自查阶段。请各项目组充分利用寒假时间,积极准备,合理安排,做好项目自查工作,同时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IPP项目学期检查报告》(以下简称学期检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2月25日前交至所在院(系)工作组负责老师。2月26日~3月2日为院(系)组织学期检查时间,要求院(系)工作组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评审并排序(建议采取答辩评审方式),并于3月4日之前将学期检查报告交至教务处教学实践办公室。 3月9日左右为学校组织统一学期检查答辩时间。 二、 检查内容与要求 1、 检查项目组是否认真填写《学期检查报告》,是否按要求在大学生创新实践网上填写项目日志。 2、 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指导教师是否认真予以指导,项目是否取得初步成效等。 3、 要求项目组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并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的任务。 4、要求项目组及时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心得与体会,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 5、对项目执行不力者,指导教师和院系工作组要及时提出警告,并督促项目组进行整改。 6、项目组成员若发生变更(或项目需要延期),请及时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或项目延期申请表),经指导教师、院系工作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新行政楼B325房间,相关表格下载网址:http://uitp.sjtu.edu.cn/ )。 三、 检查形式 1、各院(系)工作组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学期检查(建议采取答辩评审方式),并将检查方式及时报教务处实践办备案。同时,根据检查情况,在《学期检查报告》中“院(系)工作组意见”一栏签署审核意见和院(系)内排序建议,并请于3月4日前将《学期检查报告》统一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2、学校将于3月9日左右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公开答辩评审,并择优推荐校第四期“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备选项目。所有项目和全体成员均需认真准备,同时准备好10分钟的PPT演示材料。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检查电子材料 1、各项目组请将《学期检查报告》电子版于2月25日之前发至sjtu_uitp@163.com信箱。邮件名以“项目编号+学院+立项人”命名,如“IPP2001船院张三”。(项目编号见网址:http://uitp.sjtu.edu.cn/innovation/news/2010/1029/article_91.html) 2、各项目组PPT演示材料请于3月4日之前发至上述信箱,命名方式同上。(PPT可以按照《学期检查报告》条目内容进行组织,也可以自己组织汇报内容) 3、请各项目组按时上交《学期检查报告》及上述电子材料,否则视作项目自动中止。 五、检查结果 学校将于3月18日左右将项目学期检查结果反馈给项目组学生所在院(系)。通过学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下拨第二批项目经费;暂缓通过的项目组要及时总结,分析原因,加快项目实施,待补查通过后再下拨经费。对无故放弃或随意中止项目者,学校将予以全校通报处理。希望各项目组积极准备,合理安排,做好项目进展阶段性总结工作。 教务处 20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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