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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三期“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上海大学生 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学期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0〕037号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我校将对第三期“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和“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及第一、二期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项目(具体见附表)进展情况进行学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6月17日~ 9月5日为项目组自查阶段。请各项目组充分利用暑期时间,积极准备,合理安排,做好项目自查工作,同时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ITP项目学期检查报告》或《上海交通大学IAP项目学期检查报告》(以下简称学期检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9月8日交至所在院(系)工作组负责老师。9月8日至9月13日为院(系)组织学期检查时间。 9月15日左右为学校组织统一学期检查答辩时间。 二、 检查内容与要求 1、 检查项目组是否认真填写《学期检查报告》,是否按要求填写《项目记录本》(第三期项目直接在大学生创新实践网上进行检查,第一、二期项目须提交纸质《项目记录本》)。 2、 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指导教师是否认真予以指导,项目取得的初步成效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3、 要求项目组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并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的任务。 4、要求项目组及时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心得与体会,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 5、对项目执行不力者,指导教师和院系工作组要及时提出警告,并督促项目组进行整改。 6、项目组成员若发生变更(或项目需要延期),请及时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或项目延期申请表),经指导教师、院系工作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相关表格下载:http://uitp.sjtu.edu.cn/ )。 三、 检查形式 1、各院(系)根据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学期检查,并将检查方式及时报教务处实践办备案。同时,根据检查情况,在《学期检查报告》中“院(系)工作组意见”一栏签署审核意见,并请于9月13日前将《学期检查报告》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2、学校将于9月15日左右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抽查。全部项目和全体成员均需认真准备,同时准备好10分钟的PPT演示材料。抽查方式将采取随机抽取、由专家现场公布的形式。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检查电子材料 1、各项目组请将《学期检查报告》电子版于9月8日之前发至sjtu_uitp@163.com信箱。邮件名以“项目编号+学院+立项人”命名,如“081024806电院张三”。 2、各项目组PPT演示材料请于9月12日之前发至上述信箱,命名方式同上。 3、请各项目组按时上交《学期检查报告》及上述电子材料,否则视作项目自动中止。 五、检查结果 学校将于9月29日左右将检查结果反馈给项目组学生所在院(系)。通过学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下拨第二批项目经费(总经费的50%);暂缓通过的项目要及时总结,分析原因,加快项目实施,待补查通过后再续下拨经费。对无故放弃或随意中止项目者,学校将予以全校通报处理,并追回全部已下拨经费。 教务处 2010年6月12日 附表: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项目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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