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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上海交通大学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08】024号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项目管理的要求,为加强项目过程控制,我校将对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学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7月7日~ 8月30日为项目组自查阶段。请各项目负责人充分利用暑期时间,积极准备,做好自查工作,同时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ITP项目学期检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9月5日前交至所在院(系)工作组负责老师。9月8日至9月19日为院(系)组织学期检查时间。 二、 检查内容与要求 1、 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ITP项目学期检查报告》,是否按要求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记录本》。 2、 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项目取得的初步成效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3、 要求项目组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并进一步明确下阶段的任务。 4、要求项目组及时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心得与体会,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 三、 检查形式 1、各学院根据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可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进行学期检查,并在《上海交通大学ITP项目学期检查报告》中“院(系)工作组意见”一栏签署审核意见。请于9月26日前将《上海交通大学ITP项目学期检查报告》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2、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的项目将于9月30日在创新实验网上公布,被抽查项目组须准备10分钟的PPT演示材料,向专家组汇报。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结果 学校将于10月10日左右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学生所在院(系)。通过学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下拨项目经费的50%;暂缓通过的项目要加快项目实施,待补查通过后再下拨经费。对无故放弃或随意中止项目者,学校将追回全部已下拨经费。 附表:《上海交通大学ITP项目学期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08、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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