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报PRP创新性项目的通知 2008-03-05 16:33:33

教务处通知2007009

 

各学院(系):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我校精英教育、创新教育和实践教育的教育理念,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学校决定在本科生研究计划(PRP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启动PRP创新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PRP创新性项目是在常规PRP工作的基础上,以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为主体,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自主选题、设计方案、实施试验、分析处理数据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PRP创新性项目强调自主性、探索性、实践性和协作性,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我校PRP再上新台阶,并为15000个全国大学生创新性试验的推荐申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PRP创新性项目立项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本校正式注册的1-3年级本科学生。

2. 课题必须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如结合教师的科研项目、优秀PRP项目、竞赛获奖项目等。

3. 课题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和创新性。

4.项目参与者为学生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每个团队参与的学生一般为3-5。每个学生一般只能同时参与一个PRP项目。

5. 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2-3学期

6. 每个项目申请经费3000-5000元。

PRP创新性项目立项申请程序

1. PRP创新性项目的立项申请时间为:2007416427,与第12PRP常规工作(8-9周立项申请、15-16周学生选项报名)同步

2. 申请学生第8-9周通过教学信息服务网在线申请,并填写《上海交通大学PRP创新性项目申请表》,经指导教师、所在院(系)填写推荐意见后,于4月27日前将创新性项目申请表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立若干PRP创新性项目,并于第15周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4. 没有通过创新性项目评审的项目,视为PRP一般项目,按第12PRP工作的计划运行。第15周在教学信息服务网公布立项结果,立项项目于第15-16周接收学生报名。

相关政策

1. 通过评审立项的PRP创新性项目,可申请替代本专业或学科大类的部分实践教学课程学分。要求学分替代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教学委员会审核、院(系)教学负责人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2. PRP创新性项目结题后,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指导教师获得相应的工作量。

3. 学校将从PRP创新性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全国大学生创新性试验,通过认定者,教育部将给予每个项目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学校将给予11的配套经费。

 

 

联系电话:34206429

电子信箱:PRP@sjtu.edu.cn

 

 

 

               教 务 处 
                                                           200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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