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项目带给我的启发 2009-05-31 15:12:02

创新项目带给我的启发

陈宇婷

从立项成功的喜悦到最终结项答辩的欣慰,历时一年的上海市大学生创新项目带给我很多很多,无论是理论知识的深入学习,还是调查问卷的设计、发放以及统计,又或者是前往各大律所、法院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采访,直到完成最终的课题报告,都令我受益匪浅。

在本次大学生创新项目中,我们的项目为:上海市刑事诉讼辩护率低的调查研究。作为一个文科的创新项目,没有科技发明,没有专利技术,我们的创新主要体现在课题的研究方式上,通过数据分析宏观微观的比较得出我们最终的结论,或许在理工科这是一个经常运用的方法,但是在文科的背景下,还是较少运用的。我们的项目组共有三名成员,我很有幸能够成为这个优秀团队的一员。在整个项目的研究中,我们在导师的指导下从初稿、修改到定稿,共设计了群众、公检法机关、律师三套问卷,我负责公检法机关的问卷设计,并且统计了群众卷的问卷结果,攥写了律师卷的问卷调查报告,可以说,完全参与了问卷设计、发放、回收、分析、得出结论的整个过程;(见附图一)并且在立项人的带领下,一同前往沪上两家刑事案业务做的比较出色的李小华和翟建律师事务所与主任进行了深入的采访,我完成了两份采访报告,在与律师的交流中,了解了很多实践中刑事诉讼程序存在的问题,为我们的课题研究带来了很多新的思路和方法;(见附图二、三)在大家的配合下,成功通过创新项目的中期答辩,得到专家组的一致好评;一开始,法院的采访工作比较艰难,但是在我们团队的共同努力以及学院老师的帮助下,我们也成功采访到了徐汇法院和闵行法院,突破了我们所遇到的瓶颈,在此也感谢相关人员的倾力帮助。经过我们团队成员的多次讨论与沟通,我最终完成项目报告的群众部分以及完成报告后对于群众的刑事维权意识的宣传。

在为期一年的创新项目实践中,我的能力和素质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这主要体现在自主学习、团队合作以及沟通技巧、社会实践四个方面。

1、 关于自主学习

1 小组成员讨论

 
在立项成功后的前三个月,我们主要是对相关理论知识的深入学习,图书馆、教室里总是能看到我们研究学习、热烈讨论的身影。不同于老师上课把知识灌入我们脑海的情形,自主学习似乎有更多的趣味性和积极性,没有抵触心理,没有排斥情感,对于自己感兴趣的领域的研究,自然是踊跃的。对于最初课题研究方法的讨论上,在此也感谢两位博士生给予我们的意见与思路,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们准备从空间、时间、案件分类三个方面比较研究上海地区刑事诉讼辩护率低的问题,由于一开始定位的准确,这也使得我们在之后的研究过程中比较顺利,没有遇到特别大的障碍。主动的学习是我在创新项目中最大的转变,为了对刑事诉讼辩护有更深入的了解,从被动到主动的学习,更有效率,也更富有意义。主动的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就是创新,就是创新思维的锻炼。

2、 关于团队合作

进入大学以来,一起合作完成的项目不计其数,但是,合作、配合时间如此之久的尚属第一次。团队合作,有内部和外部之分。在内部,我们三个人明确分工,互相配合,仅以最初的问卷设计为例,三个人各自交流自己的想法,各设计完成一套问卷,相互修改,定稿完成。其中,不可避免的是意见的冲突与矛盾,但是,在思想的交流碰撞后,最终达成统一与协调。在这一年中,我的团队协作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单枪匹马或许也有出色的表现,然而,团队的能量绝对是无法比拟的。建立信任感、良性的冲突、坚定不移的行动,这些都是这个杰出的团队所带给我的,在此也谢谢我的组员,对于我各方面的包容、理解与照顾。在外部,我们与其他国家创新项目、上海市创新项目的小组定期交流项目完成的进度,分享项目的心得与经验,指出对方的不足,共同提高改进。在将来的学习与工作中,团队合作是不可避免的,通过此次大学生创新项目,团队精神的培养,协作能力的提高,将会一直帮助我前进。

3、 关于沟通技巧

通过上海市创新项目,我的沟通技巧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我走出校园,更多的接触社会,曾有过问卷调查遭到陌生人冷眼的经历;曾有过提出律所采访的要求却遭到前台的拒绝的经历;曾有过无数次打去法院办公室想要收集法院关于辩护率的数据却无人应答的经历,这些都使我成长。然而,更多的是,一个个陌生人主动的参与了解我们的课题,认真的回答问卷,热心的提出建议;律所的主任热情地接待我们,结合自身办案的丰富经验,巧妙的回答我们提出的各种问题;法院、检察院的相关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力满足我们所提出的要求,协助我们完成数据的收集……这些都令我感动。发放调查问卷,收集刑事辩护意见,采访律师法官,这些都需要良好的沟通技巧,创新项目给予我这个机会,使我的沟通能力大幅度的提高,即使是陌生人也不会怯场,即使是遭到拒绝也不会轻易放弃,即使不被大家认可也会提出自己的想法。

4、 关于社会实践

2 采访李小华律师

 
处在象牙塔的我们对于社会往往是无知的,但是,大学生创新项目提供给我一个契机去接触社会、感知社会。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我才会知道刑事诉讼中的很多实践与书本上一概而论的定义,法律硬性的规定截然不同。我了解到公检法机关的利益共同体,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做笔录时的刑讯逼供,了解到法律援助律师的认真负责,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辩护意识的低下,了解到证人出庭时多方面的阻挠,这些都令我始料不及。如果不是社会实践,我知道的仅仅是辩护率,刑事诉讼,证人证言……这几个生硬的法律术语,对于已经学习法律学科三年的我而言,似乎没有多大的意义。然而,社会实践所带给我的人情冷暖似乎令我更体会到了法律背后的人性化,令我更加喜爱维护公平与正义的法律。或许有人会质疑,我国的法律制度缺失,我国的法治环境较差,但是经过一代代的法律人的不懈努力与全社会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我国的法治正在逐渐走向完善。有幸于参与到提高公众法治意识的行列中,令我感到非常的自豪,本次创新项目我们团队的最终成果即在于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公众的刑事辩护意识。

历时一年的上海市大学生创新项目带给我的还有很多很多,最后,在这里感谢大学生创新项目带给我的实践平台,感谢孙维萍导师对于我们项目的指导,感谢我们团队所有成员的愉快合作,感谢所有给予我们创新项目协助的律师、法官、老师、学生……感谢所有关注我们项目的人!

 

陈宇婷,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2006法学专业,第一期“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上海地区刑事辩护率偏低问题的调查研究”项目参与人;指导教师:孙维萍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2008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网络信息中心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