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三期“上海交通大学校企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8-11-07 15:36:32

根据学校的总体工作安排,现启动第三期上海交通大学校企创新实践计划项目报名工作。上海交通大学校企创新实践计划遵循激发科研兴趣、发挥科研潜质、提倡创新创业实践的原则。通过校企合作,由合作企业提出科技前沿性、学科交叉性、学术创新性,重视对学生创新创业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的课题,并提供资金和技术,以支持和鼓励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工作。

通过开展上海交通大学校企创新实践计划项目(下称校企创新项目)将大学生创新实践与实际产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让大学生接触前沿技术,利用企业先进的技术和平台开展科研活动、培养创新实践能力。

一、立项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本校正式注册,距离毕业时间超过一年的本科学生(医学院学生除外)。

2.项目参与者为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团队成员人数至少1人,一般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人。成员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3.项目由学生从学校征集的企业命题中选题,可根据企业命题进行研究,也可以根据企业命题自拟相关研究课题。项目研究方案要先进、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4. 校企创新项目清单见附件第三期校企创新项目征集汇总,各项目详情见附件第三期校企项目详情

5.项目必须配备具有本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指导教师。

6.鼓励有科研背景的学生积极申报。参加大学生创新或PRP项目的同学也可以申报校企创新项目。

7.有校企创新项目退出和中止记录的学生不允许申请本期项目。

8.项目执行时间以1年为宜,不超过3年,且必须在申请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9.每个项目建议资助经费为5000-20000元之间,鼓励指导教师为申请项目进行经费配套。

二、立项申请程序

1.学生立项申请时间为:2018118日至20181120日。

2.项目选题具体步骤为:选题——寻找组员——确定导师——确定最终选题与实施方案——填写立项申请表。

申请学生如果没有联系到合适的导师,可以联系相关院(系)创新计划工作组协助安排导师。

3.申请学生须在20181120日之前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电子档发送itp@sjtu.edu.cn,并打印签字后交到学生创新中心思源楼209室。

520181122日-1130日为立项评审时间。

三、相关政策

1.校企创新项目是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的横向扩充。项目立项由企业和校内导师共同主导。项目管理、学生学分和成绩评定规定参照《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校企创新项目结题后,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指导教师获得相应的工作量。

3.参与校企创新项目的学生成绩记入《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学习成绩大表》。

4.完成项目且成绩优秀、或完成项目且产生重要知识产权的学生,在申请参加国内外竞赛、直升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大学生创业基金资助等方面将享受一定的优惠。

四、重要时间节点

学生立项申请时间:2018118日至20181120

立项评审时间:20181122日至20181130

 

联系人:姚青洲

联系信箱:itp@sjtu.edu.cn

学生创新中心

2018118

 

附件:

上海交通大学校企新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第三期校企创新项目征集汇总.xls

第三期校企项目详.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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