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暑期本科生科研见习岗位”结项的通知 2018-07-25 11:10:48

教务处通知〔2018 57

 

各院(系)、科研院所、实验室(中心):

 

根据学校实践教学工作安排,“2018年暑期本科生科研见习岗位”工作已进入结项阶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2018910-20181012日。

 

二、结项要求

 

1.参与学生

 

参与学生须对自己在岗期间的工作情况和收获体会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填写《暑期科研见习岗位总结报告》(字数要求:2500-3000字),于921日前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网(http://uitp.sjtu.edu.cn/)填写结项材料,并将《暑期科研见习岗位总结报告》作为附件上传,同时在921日之前将《总结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交于指导教师签署评价意见(请参与暑期科研见习岗位的同学按时提交《总结报告》,逾时视为未完成结项)。

 

2.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在2018930日之前登录大学生创新实践网,对学生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给予评价。凡认真完成科研见习岗位工作并提交总结报告的学生,一般可获得1个学分,所有学生成绩均计为P。学生获得的该类学分可作为培养方案中的个性化学分记入学业档案。

 

指导教师须在学生的纸质《暑期科研见习岗位总结报告》上签署评价意见,给予学分认定,于93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相关指导教师所在院(系)教务办。

 

*由于暑期见习岗实行立项教师负责制,所有的材料请统一交至教师所在院系见习岗工作组(一般为教务办公室)。

 

3.院(系)审核

 

各院(系)负责人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于1012日前将签字和盖章后的《总结报告》一份(另一份留院系存档)交教务处B311

 

三、网上操作流程

 

参与学生和指导教师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网”(http://uitp.sjtu.edu.cn/,点击页面左方的“创新实践活动平台登录”)。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上方的“结题”进行相关输入操作。

 

[附件:暑期科研见习岗总结报告]

 

 

 

教务处

201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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