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海交通大学第23、24期PRP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2014〕 003号 根据工作安排, 第23期(执行时间一年)和第24期(执行时间半年)PRP项目结题验收时间为2月24日—3月28日。具体工作由各部门PRP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参与学生 项目参与学生须对项目工作做全面总结,各自独立撰写研究论文(字数要求:不少于5000字),并将论文交由指导教师审阅。在3月14日前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网(http://202.120.35.20/ppa/)网上提交结题材料,认真填写“参与心得”,并将《PRP项目研究论文》最终版作为附件上传。研究论文格式按标准模板格式(http://www.jwc.sjtu.edu.cn/web/sjtu/198152-1980000000285.htm)撰写,文件大小不超过10M,页面不超过10页,文件格式为word。项目组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结题答辩。凡不参加答辩者,成绩以“F”计。 2.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须认真审阅学生提交的结题材料,于3月21日前在网上填写结题表,并点击 “提交结题申请”。 对完成较好且取得一定成果的项目可申请优秀PRP项目,请填写《PRP优秀项目评审表》,交部门PRP工作组。 3.部门PRP工作组 (1)验收准备工作 梳理本部门第23、24期应验收项目,对尚未进入“准备结项检查”的项目(目前仍处在“准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待导师审核”、“待院系审核”状态的项目),需逐个完成其前期各个状态的工作,直至进入“准备结项检查”状态。 (2)答辩组织工作 各部门PRP工作组须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验收。具体答辩安排必须于答辩前一周报教务处实践办,填写《PRP项目答辩安排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tianxiabest@sjtu.edu.cn,院(系)PRP工作组应对答辩情况进行检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院(系)PRP结题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凡不提前提交答辩安排的院(系),学校对结题答辩最终成绩不予认可。 院(系)PRP工作组应对答辩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PRP结题答辩院系巡查情况记录表》并交学校备案。 (3)成绩评定 各部门应制定统一的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严把质量关。项目验收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评价,优秀项目不超过15%;学生成绩采用A、B、C、D、F(11级)记分方式,A级(含A+,A,A-)比例控制在25%以内。 (4)成绩录入 请各部门务必在3月24--28日完成结题验收审核,并在网上录入PRP成绩(届时大学生创新项目开始申报,未录入PRP成绩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对既未进行中期检查又不结题验收的项目,其最终的项目成绩记为“不合格”,学生个人成绩记为“F”。 (5)资料递交 各部门于4月4日前将《PRP项目成绩单》、《PRP优秀项目评审表》、《结题验收评审表》的打印文稿交教务处实践办。 二、其他事项 1.延期项目 对于延期项目,立项人必须提交《PRP项目延期申请表》,经部门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2.中止项目 项目进入结题验收阶段,不接受立项人提交的项目中止申请,不接受参与学生提出的退出申请。 3.资料归档及成果统计 各部门要做好PRP归档工作,PRP归档资料包括所有学生的研究论文(含电子文档)、成绩单以及PRP相关成果如模型、作品、软件、设计图纸、论文、获奖、专利和成果报道等。同时统计结题项目成果(专利、论文、获奖等)。 如有疑问,请向院(系)PRP工作组寻求帮助。 学校联系人:田夏 联系电话:34206429-8003 联系信箱:tianxiabest@sjtu.edu.cn 教务处 2014年1月6日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