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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四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的 通 知 教务处通知〔2011〕042号 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的总体工作安排,现启动第四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 遵循“激发科研兴趣、发挥科研潜质、提倡创业实践” 的原则,支持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强调选题的科技前沿性、学科交叉性和学术创新性,重视对学生创新创业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该计划是我校立体化创新实践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起到了联接各级大学生创新活动的纽带作用。即学生可以在“本科生研究计划”(PRP)或院级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基础上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继续深入研究,同时学校将直接从校级“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中选拔优秀项目作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和“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备选项目。 为了更好地开展第四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本校正式注册,距离毕业时间超过一年的本科学生。 2.项目参与者为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团队成员人数一般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人。成员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3.项目必须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提出选题。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独立性和探索性,项目研究方案要先进、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4.项目必须配备具有本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指导教师。 5. 鼓励学生在已完成 “本科生研究计划(PRP)”等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鼓励有科研背景的学生积极申报。 6.已参与“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和PRP项目且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能申报本项目。 7.项目执行时间以1年为宜,不超过3年,且必须在申请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8.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15000元左右。鼓励院系或指导教师为申请项目进行经费配套;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对申请项目进行经费资助。凡获配套或资助经费的项目学校将优先立项。 二、立项申请程序 1.学生立项申请时间为: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30日。 2.项目选题具体步骤为:提出选题——寻找组员——确定导师——确定最终选题与实施方案——填写立项申请表。 申请学生如果没有联系到合适的导师,可以联系相关院(系)创新实验工作组协助安排导师。 3.申请学生须在2011年9月30日之前登入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网(http://uitp.sjtu.edu.cn/,点击页面左上方的“创新实践活动平台登录 ”,用户名和密码与教学信息服务网相同,也可以采用统一身份认证帐号登入)网上填写申请,并将“申请表”WORD版以“学院姓名”为文件名(如“电院张三.doc”)以及项目成员表(命名方式参照“电院张三.xls”形式,成员表中有两张sheet表,都要进行填写)作为附件上传,同时在9月30日之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交至院(系)创新实验工作组负责老师处。 4.申请学生需要提醒指导教师在2011年9月30日之前登入大学生创新实践网对立项人已申报项目填写指导意见。 5.2011年10月8-12日为院系评审时间,请各院(系)创新实验工作组组织专家对本院(系)申报项目进行立项答辩评审,评审后需要在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上填写评审意见并填写《 “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院(系)立项评审汇总表》,同时需要登入大学生创新实践网填写排名和意见。并于10月14日前将《 “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院(系)立项评审汇总表》和《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申请表》的书面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6.学校对申请项目进行最终评审,确立第四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 三、相关政策 1.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和“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将直接从校级“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中进行选拔和推荐。 2.“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结题后,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指导教师获得相应的工作量。 3. 参与“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的学生成绩记入《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学习成绩大表》。 4. 完成项目且成绩优秀、或完成项目且产生重要知识产权的学生,在申请参加国内外竞赛、直升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大学生创业基金资助等方面将享受一定的优惠。 负 责 人:张淑敏 解志韬 联 系 人:吴益锋 联系电话:34206429-8002 电子信箱:sjtu_uitp@163.com 教务处、校团委 2011年9月2日 附件2:第四期“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院(系)立项评审汇总表 附件3:项目成员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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